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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兜底救助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全市脱贫攻坚大事记》10件占了3件
发布日期:2017-10-17浏览次数:字号:[ ]

 

  

近日,《济宁市脱贫攻坚大事记》公布,10件大事中民政工作占了3件,成绩显著。全市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理念,立足部门职能,突出贫困群众基本需求导向,聚焦兜底保障,狠抓政策落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我市2例精准扶贫实例被民政部《“救急难”案例汇编》收录,为全国提供了有益借鉴。我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录入《山东脱贫攻坚·实践篇》,作为精准保障典型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慈心一日捐”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我市跻身“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18强、位居全省第1。

一、坚持机制推动和政策引导“两手抓”,切实增强兜底救助能力。一是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由政府负责人抓总,民政部门牵头,扶贫、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26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协商研究,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更好落实。二是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配备了工作人员,开发建设了核对平台,集中攻坚建立市级数据库,横向上,市民政与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国土资源、工商、水利、渔业等部门逐一对接,签订信息共享互查协议,实现信息互联共享;纵向上,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对接,对社会救助家庭,定期开展动态复核,保障了精准识别、应扶全扶。我市就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在全省“救急难”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三是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制度衔接。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和信息衔接等5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衔接措施,推动形成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制度合力。四是认真执行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十二连增”,提高到每人每月345元—380元,达到每人每年4140元至4560元,高于省定扶贫标准3509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470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确定为三个档次,具备生活处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0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7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340元,新确定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最低标准高于2016年集中供养标准440元。

二、紧抓政策落实“不放松”,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及时转变成贫困群众手中的实惠。一是做好低保兜底救助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对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及时纳入救助范围,较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今年未脱贫的3.4万名群众中,低保兜底2.13万人。目前,全市农村低保对象23.7万人,支出低保资金3.78亿元;农村特困人员1.8万人,支出特困供养资金0.8万元;保障孤儿1480名、困境儿童2836名,按照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2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在全省率先将医疗救助由按病种救助转向按费用救助,对因病致贫群众,通过个人申请审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两种途径给予医疗救助,累计支出住院治疗救助资金6489.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6943人。创新出台《济宁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联合扶贫、残联、卫计、公安等10个部门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和时间节点,全面启动实施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精准扶贫对象等困难家庭中的精神病人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00元的基本控制性精神药物治疗救助或免费住院治疗救助。今年以来已对4956名精神病人进行药物巡诊治疗救助、对637名重度精神病人进行住院治疗救助,成效明显。三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对因火灾、交通事故、重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最高1万元的临时救助,对于情况紧急的,开通“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后补办手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已对12924名急难对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809.7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众遇急有助、遇难有帮。认真做好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已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3626人,发放救助金701万元。四是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年初,集中开展贫困家庭住房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住房安全隐患较大的266户贫困家庭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救助”住房救助,每户市、县按1:1补助3万元,在搬入新居之前,帮助他们解决过渡性住房,确保贫困家庭住房“零风险”。目前,已完成危房改造230户,工作进展顺利。五是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任务,为50357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了每月85元的生活补贴,为5867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每月85元的护理补贴。规范“两项”补贴发放,启用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实现了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六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6月底前,按时完成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工作,共签订责任书10083份,259名无人监护儿童、1270名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儿童、360名单独居住儿童得到有效帮扶、监护责任得到落实,24名失学辍学儿童、209名无户籍儿童、34名不良行为儿童的困难问题全部得到解决,我市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下拨市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376.5万元,支持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县市区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覆盖,农业镇街全部建成关爱工作站、配备专业干事136人,留守儿童集中的3826个村(居)建成关爱活动站、配备关爱联络员4374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省民政厅对我市留守儿童关爱联络员制度给予肯定,《大众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近期,省民政厅拟在我市召开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现场交流会。

三、发挥社会力量“新动能”,凝聚救助工作合力。一是积极发挥慈善力量的聚合作用。实施了“情暖万家”“康复助医”“夕阳扶老”“爱心助残”“朝阳助学”“节日送温暖”六大慈善扶贫工程,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投入慈善款物8696.5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1708人。其中,“朝阳助学”工程投入3530.5万元,救助困难大中小学生9142名,资助5所农村中小学校进行了改扩建。聚焦贫困家庭“看病难、看病贵”,举办先心病、白血病、尿毒症亲体肾移植患病儿童公益救助活动,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知名医院为126名符合条件的患者每人资助了3~5万元的医疗救助基金,缓解了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二是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征集精准扶贫优秀服务项目,通过设立资助资金,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引领各行各业、志愿团队参与脱贫攻坚,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优势互补。特别是泗水县微公益协会,作为一个草根社会组织,由教师、工人、党员干部、个体老板等热心慈善公益的爱心人士组成,在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展现了较大优势,增强了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脱贫工作的实效。三是积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指导成立济宁市社会工作协会,广泛发动全市13家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08名社会工作师深度助力脱贫攻坚,突出困难群众基本需求,创新设计了“情系桑榆”“关爱黄河滩区留守娃”“老妈妈爱心工艺坊”等项目,推动兜底救助从物资帮扶向物资和精神并举转变,帮助困难群众完善社会支持网络,增强生产生活技能,真正实现“扶智”“提神”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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