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17-05-08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5月4日上午,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广德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任广德指出,2016年,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在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的监督支持下,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落实民政政策专项治理不放松,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效能不断提升,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力保证。市民政局在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省民政厅向市委、市政府发函表扬。在2016年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市民政局获得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信访稳定先进单位和群众满意单位,实现了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主要表彰项目的“大满贯”。同时应当看到,当前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抓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足、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对这些问题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搞好对号入座,深入分析原因,驰而不息地推进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以干部作风的持续提升赢得发展实绩、赢得群众拥护。

就抓好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任广德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民政部门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三同步”要求,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民政工作之中。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管好工作和业务,又要看好自己的门、盯住自己的人。凡是分管领域因监督不力发生违纪违规的,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的,该提醒没有提醒的,该做的工作没有做的,都要严肃问责。二是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要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大提升”活动,推行“一切工作具体化、立说立行抓落实”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基层窗口单位服务水平。要全员全力投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严格对照创建标准找差距补短板,确保不丢分、出亮点,努力在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中走在前列、当好先锋。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作风纪律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从速从重处理。要着力解决抓落实不到位问题,各班子成员要做到“三个担起来”:对分管的工作要担起主体责任,对分管的科室和单位要担起管理责任,对需要联动的事项要担起协调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做到“三个坚决”:局党组安排的工作要坚决执行,承担的任务要坚决完成,需要配合的事项要坚决支持。要建立健全重要事项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安排的工作要定岗定人定时完成,下拨的资金要跟踪问效、确保效益。三是创新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要学深悟透、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将其作为民政干部的立身之本,贯穿于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之中,努力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变成做好各项工作的动力,变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要抓好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注重创新教育形式,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大讲堂”“遵规守纪大家谈”和“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筑牢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把解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基层民政部门政策落实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拨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敷衍了事、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要强化民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低保、五保、救灾等民政资金实行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真正使民政资金成为谁也不能碰、谁也不敢碰的“高压线”。要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意识,积极为基层工作开展提供支持保障,让基层的同志有更好地条件、更好地环境开展工作。 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副组长李占强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就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二要从灵魂深处认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抓好思想教育,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努力抓好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三要认清民政事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聚焦“微腐败”,严拍“身边蝇”,集中力量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与各分管局长,各分管局长与所分管的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现场书写了廉政勤政承诺书,并进行了集体宣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