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政策100问”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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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修订版) (一)保障范围 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 (二)申请程序 1、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 2、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对通过审批的,及时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护理补贴信息,自下月起发放补贴。 (三)补贴标准 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5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四)全市民政系统养老服务科联系方式 市民政局 0537-2253938 任城区 0537-5661576 兖州区 0537-3433315 曲阜市 0537-6570868 泗水县 0537-4298959 邹城市 0537-5285069 微山县 0537-8261530 鱼台县 0537-6318988 金乡县 0537-8707766 嘉祥县 0537-6858133 汶上县 0537-7297276 梁山县 0537-7367801 济宁高新区 0537-3255623 太白湖新区 0537-6537027 济宁经开区 0537-6981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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