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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宁市社会救助帮扶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0浏览次数:字号:[ ]

济民字〔2023〕28号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民政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太白湖新区党工委宣传部、社会事业发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现将《济宁市社会救助帮扶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济 宁 市 民 政 局

2023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社会救助帮扶宣讲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帮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帮扶政策的知晓率,持续推动社会救助帮扶工作提质增效,现就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帮扶宣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民政救助帮扶领域,面向社会大众,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解读社会救助帮扶系列政策,讲好救助典型事例,助推政策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济宁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宣讲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新部署、新要求;中央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救助帮扶系列政策,以宣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等民政救助帮扶业务领域的政策为主,其中社会救助领域宣讲内容应包括《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济宁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济宁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济宁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济宁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方法(试行)》、临时救助等政策文件。在宣讲政策的同时,要将不能纳入救助范围的情形、动态管理规定和申请办理流程等一并解释到位,引导群众全面了解政策规定。

(三)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等民政救助帮扶业务领域,挖掘先进典型和救助典型案例,宣讲民政救助事迹,用典型事例体现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

三、宣讲团成员组成

宣讲团成员主要由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的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工作人员和先模人物组成,注重宣讲团成员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学习宣传方面当先锋、走在前、作表率,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县(市、区)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等科室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要带头到基层联系点、村(社区)开展宣讲;调动发挥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和宣讲的积极性、主动性,让青年人影响、带动青年人。

(二)基层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尤其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当好救助政策宣讲的主力军,面向村(社区)居民讲好救助政策。

(三)基层工作人员。要发动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作为宣讲团的重要补充力量,开展宣讲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四)先模人物。发挥好诚信救助等先进典型、道德模范等先模人物的作用,通过讲述他们自身事迹及身边人的感人故事,传承榜样精神,凝聚奋进力量,让宣讲鲜活感人、鼓舞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上旬)

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市、区)宣讲方案。民政部门要牵头组建宣讲团,填报《济宁市社会救助帮扶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统计表》,8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要编印好宣传资料,协调好各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力量;要与宣传部门做好对接,确定宣讲的日程和场地等具体安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以县为单位统一制作“社会救助帮扶政策宣讲”宣传标识。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8月中旬-11月)

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宣讲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宣讲活动。宣传部门要将社会救助帮扶政策宣讲纳入全市“习语润儒乡”宣讲活动总体布局,提供宣讲场地、设备等宣传配套设施。民政部门要抓好宣讲骨干培训,组织宣讲团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掌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等民政救助帮扶政策;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适时开展集体备课试讲,并对宣讲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宣讲内容无误。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开展宣讲比赛、组织观摩、交流心得等方式提升宣讲质量。

自8月起,各村(社区)每周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其中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宣讲团成员赴村(社区)开展宣讲的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各县(市、区)每月30日前,将本月开展宣讲的次数、宣讲人员名单、宣讲内容、宣传报道等情况报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

各县(市、区)要全面梳理宣讲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报告,12月底前分别报送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帮扶宣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策划、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明确专门人员力量,加强统筹指导,为宣讲活动提供相应保障。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宣讲活动落地落实,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对县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县(市、区)要在扩大群众知晓度、提高宣讲实效上下功夫,精心谋划宣讲活动的方式、途径和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救助政策及工作成效,并以宣讲活动为契机,创新制作一批手册、海报、明白纸、动漫、短视频等生动、鲜活、直观的宣传作品,将救助政策送到群众家门口、心坎上,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定期梳理政务服务热线工单、收集群众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和求助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

(三)坚持常抓不懈。各县(市、区)要将救助政策和工作成效宣讲宣传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社会救助工作始终,成为社会公众了解、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窗口和纽带;要建立长效机制,在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活动举办等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内容,及时抓好宣讲,解疑答惑,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附件

济宁市社会救助帮扶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 章)                                                                                                      报送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及职务

宣讲内容

















































联络员:              职务: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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