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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政策100问”之“圆梦福彩·孤儿助学工程”
发布日期:2025-06-30浏览次数:字号:[ ]

(一)保障范围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辖区内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对辖区内已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在校就读期间。


(四)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 :2253656

任城区民政局 :5660510

兖州区民政局 :3492716

曲阜市民政局 6570856

泗水县民政局 4298979

邹城市民政局 5253536

微山县民政局 8263793

鱼台县民政局 6256996

金乡县民政局 6597697

嘉祥县民政局 6858133

汶上县民政局 7291889

梁山县民政局 7367401

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3255623

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6537028

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6981728


附件:孤儿助学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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