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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民政局开展《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发布日期:2026-06-29浏览次数: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提升基层群众对地名管理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推动地名文化保护理念深入人心,6月25日下午,曲阜市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走进鲁城街道仓巷社区,开展《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和老党员等共计3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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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法规施行节点 推动普法宣传下基层

《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已于2026年5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采取“小快灵”立法形式,共26条,将地名管理从政府规章提升为地方性法规,是加强我省地名管理、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的重要法治保障。

活动现场,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守护地名文脉,共建圣城家园”为主题开展专题宣讲,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重点条款进行系统解读,重点讲解了地名命名的规范要求、地名保护的制度设计、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宣讲内容结合曲阜本地地名文化实例,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条例》对基层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的现实意义。

深挖地名文化内涵 增强居民保护意识

“仓巷之名源于清代所建‘常平仓’,是曲阜城市记忆的重要载体。地名不仅是地理坐标,更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工作人员以“仓巷”地名由来为切入点,将本地地名文化与儒家经典相融合——如“陋巷街”因颜回居陋巷而得名;“有朋街”源于“有朋自远方来”,通过讲述身边地名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引导居民充分认识地名文化的重要价值。

工作人员还重点介绍了《条例》建立的地名保护名录制度,明确列入名录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这一制度为曲阜市众多承载儒家文化记忆的老地名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明确禁止性规定 强化依法管理意识

活动中,工作人员就《条例》中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禁止性条款进行了专题解读。明确告知居民: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命名、更名;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将依法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同时,鼓励居民在办理证照、使用地图、发布广告等日常场景中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民政部门反映。

居民反响积极 共建共治氛围浓厚

“以前觉得地名就是个称呼,听了今天的宣讲才知道,保护老地名就是保护咱们的文化根脉。”参与活动的社区居民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对地名的文化价值和法律规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今后将自觉遵守相关法规,积极参与地名保护工作。

本次活动通过法规政策解读、发放地名管理法规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有效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和文化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持续深化宣传贯彻 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地名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城市形象、文化传承和群众生活。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地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挖掘保护等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擦亮“相约孔子故里 品读地名文化”地名文化品牌,推动地名文化保护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深度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优质、有温度的地名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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