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政局大事记20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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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考察养老服务工作,走访慰问任城区金城街道土城社区互助养老院老人。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成文,市委常委、任城区委书记张辉,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徐建设随同走访。 2014年1月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4〕5号),对强化政府保障责任、规范完善管理程序、建立健全核对机制、加强基层能力建设、落实低保工作经费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改进措施。 2014年1月14日,市委决定李逢记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农委党委书记职务,徐建设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济委〔2014〕7号);同日,市委提名李逢记任市民政局局长,不再担任市农委主任职务,徐建设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局长职务(济委〔2014〕8号)。 2014年1月17日,按照“省界五年,县界三年联检一次”的规定,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4〕23号)要求,我市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全面启动。 2014年1月20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走房慰问省军区、武警山东总队,与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刘从良,武警山东总队司令员李苏鸣、政委王爱国等部队首长进行座谈,共叙军民鱼水深情。市委常委、济宁军分区政委许向农,山东陆军预备役炮兵师师长张闽玉,副市长张继民参加走访。 2014年1月23日,市委提名郭亚莲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济委〔2014〕19号)。 2014年1月27日,驻济空军部队首长来我市拜访,并向市委、市政府赠送“鱼水同心锻空中铁拳,军民携手固钢铁长城”锦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会见并座谈。 2014年1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到市社会福利中心看望老人和儿童,走访慰问干部职工。市政府副市长张继民、市政府秘书长杜昌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李逢记陪同。 2014年1月29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李逢记到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调研,了解各项业务开展情况。 2014年2月27日,全市双拥创城工作推进会在运河宾馆召开。市委常委、济宁军分区政委许向农,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2月27日,市政府印发通知(济政任〔2014〕10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李逢记为市民政局局长,免去徐建设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2014年2月28日,市民政局启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采取与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联合年检、分类重点年检和实地抽查年检三种方式进行,全市社会组织年检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 2014年2月7日,市民政局荣获市委“双争贡献奖”(济委〔2014〕33号)。 2014年3月9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党组召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直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铺开。期间,围绕作风建设,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拖拉”“作风散漫、纪律松弛”四个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阳光低保”“规范殡葬服务”“阳光救助”3个专项行动,均取得显著成效;7月25日,局党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29日,局党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2014年3月14日,市民政局组织各县(市、区)对村(居)民委员会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摸底,对牌匾、公章等制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此项工作属全省首创,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4年3月20日,市民政局印发《济宁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济民字〔2014〕12号),规定了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建设标准。标志着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4年3月20日,省民政厅同意撤销原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立新的任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月24日,新成立的任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正式对外办公。 2014年3月22日,市民政局开展市直民政系统“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月”活动,315名党员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观看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图板展和《权利的蜕变–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 2014年3月24日,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3年度全市驻村联户工作先进集体”,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侯亚男被评为“2013年度全市驻村联户工作先进个人”、记三等功(济委〔2014〕63号)。 2014年3月28日,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作工作报告。会议提出要加强作风建设、干部能力建设、基层能力建设和民政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政服务保障能力。 2014年4月1日,根据《烈士公祭办法》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在全市开展“纪念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活动。 2014年4月2日,市慈善总会召开第二届二次理事会议,市委副书记傅明先出席并讲话,推选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为市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秘书长;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复(济组干字〔2014〕9号),同意李逢记兼任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秘书长。 2014年4月4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民政干部职工联系孤儿活动的通知》(济民字〔2014〕14号),组织1022名市、县、乡民政干部职工与全市1162名孤儿结对,每2年调整一次,维护孤儿权益,关爱孤儿成长。 2014年4月10日,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先进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徐建设、闫永记二等功,王继涛、郑志群、杨殿生、于彦柱记三等功(济委〔2014〕74号)。 2014年4月15日,全国地名普查视频会议召开,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标志着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面展开。时间为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 2014年4月22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济民字〔2014〕16号),自2014年1月1日起,为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护理补贴。 2014年4月25日,全市优抚对象轮养工作启动仪式在市社会福利中心举行,市光荣院(市社会福利中心优抚部)正式运行,首批30名优抚老人入院进行为期50天的休养。市民政局调研员林光出席并讲话。 2014年4月30日,市编委印发《关于公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精简压缩情况的通知》(济编〔2014〕6号),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由42名精简压缩到39名。 2014年5月9日至11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副司长郭玉强来我市调研慈善超市建设和养老服务工作,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好评。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陪同。 2014年5月12日,市民政局印发《济宁市“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济民字〔2014〕24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纠正“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低保管理、完善低保制度、促进低保公平公正;9月4日,市民政局印发《济宁市“阳光救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济民字〔2014〕42号),巩固深化“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2014年5月1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济宁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通知》(济政字〔2014〕61号),批准济宁烈士陵园、曲阜市烈士陵园、泗水县烈士陵园、邹城市烈士陵园、微山湖英烈纪念园、嘉祥县烈士陵园、汶上县烈士陵园7个烈士纪念设施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2014年5月13日,市政府印发通知(济政字〔2014〕62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5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0–27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和3400元。 2014年5月13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工作制度的通知》(济民字〔2014〕23号),规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2014年5月16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建华到市民政局调研,查看了局机关、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廉洁教育讲堂”开展情况。 2014年5月16日,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举行“福彩助残”活动仪式,投放福彩公益金60万元,资助了市特殊教育中心、市特殊教育学校、任城区聋童学校等10个单位。 2014年5月21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副主任于文俊、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尹成历到我市调研指导即开票发行工作。 2014年5月23日,济宁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市”。 2014年5月23日,济宁驻军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在运河宾馆召开。市委副书记傅明先,市委常委、济宁军分区政委许向农,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5月26日,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济民字〔2014〕28号),要求加大敬老院供养和管理服务资金投入,提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2014年5月29日,市民政局印发《公务接待、会议、差旅、培训及经费支付管理制度》《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济民字〔2015〕21号),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季报告制度。 2014年5月30日至6月1日,市民政局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暨考前辅导班,邀请济南市高校社工教师为各县(市、区)基层民政和社区干部160余人进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培训。 2014年5月份,市民政局指导济宁市惠民养老服务中心、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合作开展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神华公益基金会医务社会工作试点项目,历时6个月圆满完成。此项目系我市医务社会工作首个实务项目。 2014年6月23日,省双拥办主任张魁中来我市调研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副市长张继民,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陪同有关活动。 2014年6月2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办发〔2014〕24号),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在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职责。 2014年6月24日,市荣复军人医院组织专家到兖州区新兖镇泗庄社区义诊,为400余名村民提供了健康咨询和诊疗服务,免费发放药品110余种、价值12万余元。 2014年6月24日,市社会福利中心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先进集体(民发〔2014〕134号)。 2014年6月25日,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及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规范和清理整顿工作,全市共清理退出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相关人员131人,规范清理在社会团体兼职离退休领导干部102人。 2014年6月30日,市民政局印发《济宁市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济民字〔2014〕34号),集中开展以殡仪馆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收费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2014年7月7日,市第一救助管理站站长李尚民被省政府命名为山东省首届“齐鲁和谐使者”(鲁政办字〔2014〕95号)。 2014年7月16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徐华来我市调研农村低保与五保供养工作,对我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陪同调研。 2014年7月28日,我市召开双拥工作线调度推进会,研究部署迎接省第二轮双拥工作检查考评。市委常委、济宁军分区政委许向农,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7月29日,任城区拥军优属协会成立,副市长张继民,市民政局、任城区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2014年7月30日,市双拥办联合市委宣传部、济宁军分区政治部、济宁电视台举办了“双拥情–中国梦”八一建军节特别节目,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7周年。 2014年7月31日,市委召开常委议军会议,分析武装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市委副书记傅明先和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赵树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和驻济部队首长等列席会议。 2014年7月31日,济宁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单位”(民函〔2014〕240号),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实现路径、制度机制和保障措施。 2014年7月31日,市民政局指导济宁市惠民社区服务中心成功申报民政部、李嘉诚基金会“大爱之行”–全国贫困人群社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并立项。首开我市社区社会工作实务之先河。 2014年8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济宁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103号),强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8月16日,第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济宁市获评“六星级慈善城市”,连续三届榜上有名。 2014年8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109号),进一步规范救灾应急工作。 2014年8月26日,全市慈善捐赠工作会议召开。省慈善总会会长谢玉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市慈善总会会长刘景伦出席。 2014年9月3日,市慈善总会“大病医疗救助”项目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中慈发〔2014〕24号)。 2014年9月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军分区政治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4〕41号),结合我市烈士褒扬工作实际,大力弘扬烈士精神,不断提升我市烈士纪念工作水平。 2014年9月9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到市社会福利中心看望孤残儿童。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成文,副市长张继民,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陪同。 2014年9月10日,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在邹城市召开,实地查看了钢山街道杨下村、后八里沟村和香城镇康桃园村、北齐庄村。邹城市、微山县、汶上县杨店镇、邹城市钢山街道后八里沟村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前行。 2014年9月1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太白湖新区部分道路命名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4〕106号),对太白湖新区内22条道路进行命名。 2014年9月15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山东省地名志编纂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4〕251号),开展第二轮地名志编纂出版工作。 2014年9月20日至21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来我市调研社会救助工作,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姬升峰陪同调研。 2014年9月22日,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文联、济宁军分区政治部、市文广新局、市双拥办在全市开展“文化进军营”活动。 2014年9月23日,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济宁军分区评为“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9月30日,济宁市暨任城区公祭烈士活动在济宁烈士陵园举行,社会各界代表共1000余人参加了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2014年9月30日,省民政厅发布《关于表彰2014年度“福彩杯”山东慈善奖获得者的决定》,市慈善总会“大病医疗救助”项目被评为“2014年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济宁郝隆阳光志愿服务队郝隆、任城区唐口街道廉屯村村医孟凡珍获得“2014年度山东最具爱心慈善楷模”称号,获表彰数量居全省地级市第2位。 2014年9月份,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大楼验收竣工。 2014年10月16日,全国军供应急保障演练现场会在兖州区召开,总后勤部军交运输部副部长孙凤乐出席,济南军区联勤部副部长谭树贤、省民政厅厅长王浩、市委副书记傅明先分别致辞。市军供站配合兖州军供站参加全国军供野外保障实战演习观摩会,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民政部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向省政府发来感谢信。民政部、总后勤部向全国推广了我市“精细管理、精心服务、精确保障”军供服务工作经验。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解放军报等中央新闻媒体作了专题报道。 2014年10月19日,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全体会议暨民兵工作会议在济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召开,省军区副司令员吴建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济宁军分区司令员宗义民,市委常委、济宁军分区政委许向农,山东陆军预备役炮兵师师长杨光武出席会议。 2014年10月20日至22日,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带领工作组来我市检查验收“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对我市“阳光低保”专项行动给予肯定。 2014年10月23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创建活动,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作用发挥等方面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任城区、兖州区被省民政厅确认为“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2014年10月23日,市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修订完善《济宁市社会组织(分类)评估指标》,我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模式,评出5A级2家、4A级6家、3A级7家。 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省民政厅安置办主任肖凤朴带队对邹城市、微山县、金乡县、嘉祥县、梁山县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2014年11月25日,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民政局梳理社会组织行政权力清单,取消了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登记环节、会费标准备案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成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完善了社会组织申请、论证、成立、变更、换届等服务流程,缩短了工作时限,均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2014年11月19日,省政府批准(鲁政函民字〔2014〕26号、27号、28号、29号),同意微山县撤销西平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西平镇;同意金乡县撤销鱼山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鱼山街道办事处,撤销王丕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王丕街道办事处;同意嘉祥县撤销满硐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满硐镇;同意兖州区撤销兴隆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兴隆庄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4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冯建国到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考察福彩综合销售厅建设工作。 2014年12月8日至26日,市纪委监察局第二巡查组对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和所属单位市管干部、部分事业单位开展集中巡查。 2014年12月14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困难居民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济民字〔2014〕60号),在全市开展城乡困难居民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体系,有效缓解了“因病返贫”难题。 2014年12月18日,国家审计署入驻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对我市福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2014年12月22日,市委组织部、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审议基层党组织成立、发展党员等工作事项,科学总结2014年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14年12月24日,市民政局启动运行济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为入驻的公益服务类组织提供政策支持、场地支持、能力培训、活动(项目)策划等“一站式”孵化培育服务。该中心为非营利性公益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管理服务与运营工作。 2014年12月2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4〕145号),全面部署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部分指标高于省政府要求,并提高了养老项目补助标准。 2014年12月26日,济宁市银行业协会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被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命名为“山东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鲁社工委发〔2014〕3号)。 2014年12月2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任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济政字〔2014〕147号),同意任城区19条道路命名方案。 2014年,我市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按时完成,全市共换发残疾军人证5300余件;完成了烈士个人信息采集补录工作,审核烈士证明书换证材料1530份。 2014年,福彩销售13.5亿元,居全省第3位,实现了自2012年突破10亿元以来的“三连增”,同比增长13.53%。我市在全省福彩工作综合评价中居第3位,获省民政厅表彰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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