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政局大事记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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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4日,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设立中共济宁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的批复》(济直组字〔2015〕2号),同意设立中共济宁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 2015年1月8日,市民政局被山东省内部审计师协会评为“内审机构先进单位”。 2015年1月12日至13日,我市举办首届殡葬用品订货会,12个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采购骨灰盒。自此,建立殡葬用品公开采购长效机制,定期举办殡葬用品订货会,规范殡葬用品采购。 2015年1月13日,省民政厅向市政府发来表扬函,我市在2014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考核中被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估得分居全省17地市第4名,在加强社会救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等方面成绩突出、成效显著。 2015年1月16日,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由任城区古槐路9号迁至红星中路24号福彩大楼;4月份,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地点分别由济宁军分区家属院物业楼、小校场街10号、秦庄路35号搬迁至红星中路24号福彩大楼2楼、11楼和12楼。 2015年1月19日,市政府公布2015年为民所办十件实事。我局提报的养老服务工程作为单独项目列入。这是养老服务工作首次列入,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2015年1月23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济委〔2015〕14号)。 2015年1月24日,济宁市孔孟书画院等16个基层单位被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山东省基层双拥创建模范单位”。 2015年1月30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到济南军区空军、省军区、武警山东总队走访慰问,与济南军区空军司令员孙和荣、政委范晓骏,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吕民松,武警山东总队司令员李苏鸣、政委王爱国等部队首长进行座谈,畅叙情谊,共话军地共建大计。 2015年2月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济宁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15〕5号),规定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可享受的住房优待政策、申请程序及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 2015年2月6日,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属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7月15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成立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通知》(济民字〔2015〕25号),批准成立局属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为市民政局内设机构,由规划财务科组织开展工作。第一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有7个,2016年底为8个。各单位按照“三不变”原则,继续保留会计岗位,明确一名报账员。 2015年2月7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布留宪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济宁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济委〔2015〕19号)。 2015年2月16日,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4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集体”“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先进单位”,市荣复军人医院院长郑德明、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殷令喜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嘉奖(济委〔2015〕30号)。 2015年2月26日,市民政局党组印发《济宁市民政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济民党字〔2015〕4号),以“从严从实抓作风,提能增效促落实”为主题,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市直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 2015年2月27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利用结余福彩发行费,联合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同购置福彩销售综合大厅事项。 2015年3月2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记集体二等功(鲁人社办发〔2015〕35号)。 2015年3月2日,市政府首次将“养老服务工程”列入为民所办十件实事。要求年内新建5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0个农村幸福院。 2015年3月5日,我市召开双拥创城工作调度会议,研究部署双拥模范城迎检准备工作。市委常委、济宁军分区政委许向农,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各县(市、区)汇报了双拥创城工作推进情况,6个市直部门作了表态发言。 2015年3月10日,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吕民松到济宁军分区、山东陆军预备役炮兵师调研指导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济宁军分区领导宗义民、许向农,山东陆军预备役炮兵师领导杨光武、尹炳伦,市领导周洪等陪同调研。 2015年3月16日,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作工作报告。会议首次提出打造“阳光民政”服务品牌。 2015年3月16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正式启动驻军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驻济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的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不断提高。 2015年3月16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民政系统作风效能建设的意见》(济民字〔2015〕6号),培树“务实、清廉、高效、创新”作风,解决作风效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执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 2015年3月18日,市编办印发《关于济宁市民政局核增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济编办〔2015〕55号),批准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管理职责,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级)。 2015年3月18日,市民政局党组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济民党字〔2015〕7号),对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履行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等方面提出要求。 2015年3月18日,市民政局党组印发《关于市直民政系统党组织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济民党字〔2015〕8号),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正常化、制度化, 2015年3月30日,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4年度全市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济委〔2015〕37号)。 2015年3月30日,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动员会议召开,全面安排部署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查考评工作。市委副书记傅明先,市委常委、济宁军分区政委许向农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张继民主持。 2015年4月2日,市民政局召开市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任务。 2015年4月12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到市慈善总会调研,对发展慈善事业、做好慈善工作提出要求。 2015年4月14日,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长马凤增到市民政局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到市社会福利中心实地查看了社会养老和孤残儿童抚育工作。 2015年4月21日至22日,全省慈善总会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总结推广我市党委政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会上,观看了《发展慈善事业,建设首善之区美德济宁》专题片,市慈善总会作了典型发言,嘉祥县、邹城市、微山县留庄镇分别作了经验介绍。省慈善总会会长谢玉堂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致辞,全省各地市慈善总会负责人出席会议。 2015年4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孔孟之乡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5〕9号),确定“孔孟之乡和谐使者”每2年选拔1次,每次选拔不超过30人,管理期限为4年。是年7月14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首届“孔孟之乡和谐使者”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济民字〔2015〕26号),启动推荐选拔工作,经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实地考察等环节,从112名推荐人选中,最终确定26名人选进入公示范围。次年4月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首届“孔孟之乡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济政字〔2016〕29号),确定杨殿生等26人为我市首届“孔孟之乡和谐使者”。 2015年4月30日,市政府出台《济宁市地名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为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5年5月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的通知》(济政办字〔2015〕52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市财政对实施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的县市区给予定额补助。 2015年5月5日,市民政局召开落实民政惠民政策专项治理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全市民政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解决庸政懒政和政策棚架、落实不到位等“中梗阻”问题,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民政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2015年5月8日至10日,市民政局邀请济南市高校社工教师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暨考前辅导班,市、县社会工作领域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共220余人参训。 2015年5月20日,市民政局召开市直民政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大会,在市直民政系统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期间,开展了“为官不为”、隐形“四风”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是年9月1日,局机关和局属单位30余名党员干部赴兰考县焦裕禄纪念馆学习;12月31日,局党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 2015年5月26日,全省武警部队“卫士—15”反恐维稳实兵演练在嘉祥县老牛愁山成功举行。济宁、临沂、枣庄、菏泽四市武警支队官兵参演,省武警总队领导亲临指挥,并进行了现场考评。我市军粮供应站圆满完成了为参演部队官兵提供快速应急保障工作任务。 2015年5月29日至6月5日,市民政局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举办“济宁市社会工作者培训班”。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市直社会工作领域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共52人参训。 2015年6月3日,民政部救灾司、国家减灾中心举行“移动报灾APP应用软件上线”启动仪式,泗水县代表山东省接受了现场实时模拟报灾演练,获得了民政部的高度评价。 2015年6月10日, 市政府印发通知(济政字〔2015〕59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56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5–33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900元和4000元。 2015年6月13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处长于朝运到市荣复军人医院调研指导工作,慰问荣军休养员。 2015年6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意见》(济政字〔2015〕62号),按照“适度普惠,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的原则,在全省率先系统构建“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分标施保”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圆满完成全国试点任务。 2015年7月1日,我市全面启用山东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在线办理殡葬业务,省、市、县实现殡葬业务数据同步共享。 2015年7月2日,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带领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检查组到市光荣院(市社会福利中心优抚部)检查指导工作,看望慰问轮养优抚对象。 2015年7月15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美好家园”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提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创建标准。次年8月16日,市民政局公布全市首批“美好家园”示范社区,任城区古槐街道西门社区等30个社区获此殊荣。 2015年7月16日,市慈善总会印发《关于实施“慈善进军营·关爱子弟兵”救助项目的通知》(济慈字〔2015〕9号),对驻济部队现役特困军人家庭实施救助;7月30日,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济宁军分区在武警支队联合举行庆八一“慈善进军营·关爱子弟兵”活动启动仪式。 2015年7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傅明先赴北部战区空军走访慰问。 2015年7月30日,我市为驻济空军94543、94354部队官兵开通“蓝天号”拥军公交车,为广大官兵献上特殊的“八一”贺礼。 2015年7月30日,省政协副主席李德强带领调研组到市社会福利中心调研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调研员林光陪同。 2015年7月3日,兖州区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民办函〔2015〕244号)。 2015年8月6日,市减灾委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召开,市减灾委主任、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市防灾减灾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5年8月1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济办发〔2015〕34号),首次提出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统一”标准。 2015年8月12日,市编办印发《关于调整济宁市民政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济编办〔2015〕100号),批准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增设许可服务科,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等工作;将市民政局办公室加挂的政策法规与行政许可科牌子更名为政策法规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不再承担许可服务职责。 2015年8月24日,梁山歼灭战遗址纪念园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遗址,成为我市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2015年8月24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抗战老战士、老同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纪念章发放工作的通知》(济民电〔2015〕5号),开展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入户走访慰问,为383名抗战老战士每人发放了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 2015年8月25日,济宁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 2015年8月28日,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泗水县召开,泗水县、嘉祥县、微山县、汶上县、曲阜市分别作了经验介绍。 2015年8月份,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军地双方开展了多项纪念活动,市双拥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慈善总会、市文联、市摄影家协会、市邮政局等多家单位开展了抗战胜利文艺演出、“记录抗战老兵”—摄影走基层服务、“大爱创维”慈善活动、“寻找抗战老兵”等公益活动;市双拥办组织、选拔英烈讲解员参加全省英烈讲解员大赛,配合市关工委编撰青少年“两史”教育读物《圣地魂》,大力宣传济宁籍烈士事迹和精神。 2015年8月份,曲阜市、金乡县被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 2015年8月份,市民政局向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方案。不同意市军供站划入公益二类,建议市军供站划为公益一类,对应“社会保障类”中的“优抚安置”;建议将公益三类“殡葬服务”单位中的殡仪馆划入公益一类,对应“社会保障类”中的“社会福利机构”。 2015年9月7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济民字〔2015〕37号),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审批事项和社会团体会费核准备案事项,将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权限和管理事项作了调整和下放,制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审批流程图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规范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服务。 2015年9月10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及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2015年9月15日,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调查摸底的通知》(济发改〔2015〕277号),进一步明确脱钩范围,启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五分离、五规范”调查摸底工作。 2015年9月18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机构停止向居民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015年9月29日,市慈善总会高新区分会成立暨“慈心一日捐”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市委常委、济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白山、市慈善总会会长刘景伦共同为慈善分会揭牌。 2015年9月份,市荣复军人医院列入全国20个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重点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2000万元。 2015年10月8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结算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济财综指〔2015〕23号),要求下拨发放最后一批军休干部住房货币补差资金,标志着我市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货币补差工作圆满结束。此项工作2008年开始,2015年结束,共向符合条件的203名军休干部发放住房货币补差资金1743万元,做到了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十佳乡镇敬老院院长”评选活动,对当选的“十佳乡镇敬老院院长”及所在乡镇敬老院进行表彰奖励。通过典型示范引导,推动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上台阶、提水平。 2015年10月16日,全市地名管理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议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晋出席并讲话。 2015年10月17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被省老龄委评为“山东省敬老文明号”,邹谨被评为“山东省敬老模范个人”。 2015年10月2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社会救助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5〕27号),推动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8项制度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社会救助的重要补充,以核对机制建设、监督管理、法律责任3项措施为基本保障的“8+1+3”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2015年10月2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济政发〔2015〕28号),提高救助标准,缩短救助时限,加强村(社区)救助工作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2015年11月18日,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启动“呵护童心、共铸中国心”大型公益慈善活动,获得爱佑基金、神华基金支持,为全市200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进行免费手术。 2015年11月19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机关部分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济民字〔2015〕56号),调整设置局机关党委、许可服务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等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 2015年11月23日至24日,我市遭遇自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的一次降雪过程,对农业生产、畜牧养殖、道路交通、学校教学等造成一定影响。暴雪过程中,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各县(市、区)受灾较重的地方检查指导救灾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紧急下拨救灾资金115万元,专项用于此次暴雪灾害造成群众受损房屋的维修、困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救助;筹备调拨了1200床棉被、1200件棉大衣,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015年11月30日,市委决定范继珍任市荣复军人医院党委书记、于彦柱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济委〔2015〕162号);同日,市委提名于彦柱任市民政局副局长(济委〔2015〕163号)。 2015年11月27日,市地名办印发《关于成立济宁市地名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济地名普查办发〔2015〕4号),聘请我市在城市规划建设、文化、历史、民俗、水利等领域有较高造诣、威望较高、热心公益、关心济宁城市建设发展的专家学者,组成济宁市地名专家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宁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危机预警及应对机制(试行)》,进一步规范福彩舆情危机预警及应对工作,推动全市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11月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济组明电〔2015〕30号)要求,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摸清了社会组织底数及党组织设置、隶属关系、党员分布、班子配备、经费保障、活动开展、工作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深入分析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组织覆盖、作用发挥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了专题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015年12月16日,市民政局印发《济宁市民政统计管理办法》(济民字〔2015〕61号)、《济宁市民政统计工作考评办法》(济民函〔2015〕90号),要求规划财务科和有统计任务的业务科室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统计监督检查与评价以及考评内容、方法进行了明确。 2015年12月19日,市编委印发《关于设立济宁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济宁市民政局信息中心)的批复》(济编〔2015〕70号),批准设立济宁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加挂“济宁市民政局信息中心”牌子,为市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8名。次年6月份,5名工作人员到位。 2015年12月2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5〕51号)。文件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举措,对促进城乡科学发展、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12月25日,市政府印发通知(济政字〔2015〕117号),将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1元。 2015年12月28日,市第一军休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鲁文明委〔2015〕19号)。 2015年12月30日,省政府批准(鲁政函民字〔2015〕32号、33号),同意嘉祥县撤销黄垓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黄垓镇;同意泗水县撤销大黄沟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华村镇。 2015年12月31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表彰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的决定》(民发〔2015〕251号),任城区唐口街道廉屯村村医孟凡珍、济宁高新区温泰和老年公寓董事长温永明荣获“中华慈善楷模荣誉”称号,我市获奖人数居全国首位。 2015年,福彩销售12.91亿元,居全省第3位;市场份额63.54%,居全省第1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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