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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民政局大事记2016年
发布日期:2018-07-24浏览次数:字号:[ ]

2016年1月7日,任城区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省级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获批省级专项扶持资金2000万元。

2016年1月16日,全市精准扶贫“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启动仪式举行,全市慈善总会组织投入1120万元慈善款物,对2.8万户因病、因残致贫的低保家庭之外的精准扶贫对象实施慈善救助。

2016年1月21日,全省慈善义工和慈善超市工作现场会在济南市召开,市慈善总会作了题为《创新慈善超市运行模式,构筑新型社会化救助服务平台》的典型发言。

2016年1月22日,省民政厅向市政府发来表扬函,我市在2015年全省市级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被定为“优秀”等次,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创新儿童福利保障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新突破。

2016年1月22日,全省福利彩票工作会议在淄博市召开,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主任孙夫明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2016年1月2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到省军区、武警山东总队走访慰问。

2016年2月4日,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作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2015年工作情况,对2016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树牢六种意识、力求六大突破、坚持六化驱动”的发展思路。

2016年2月4日,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民政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016年2月4日,市荣复军人医院、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济委〔2016〕29号)。

2016年2月6日,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5年度“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先进单位”(济委〔2016〕35号)。

2016年2月6日,市政府公布2016年为民所办十件实事。我局提报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留守儿童活动站、困难群体救助四项重点工作入选。其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属第二次列入,年内新建30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0处农村幸福院,依托乡镇敬老院建设30个乡镇社会福利中心,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为6000名困难、高龄、空巢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2016年2月16日,市荣复军人医院、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被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评为“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单位”(济事考〔2016〕1号)。

2016年2月24日,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印发2016年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民字〔2016〕10号),在全市实施“六大救助扶贫攻坚行动”,全力推进贫困家庭脱贫解困。

2016年2月26日,市民政局举办全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培训班,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济民函〔2016〕8号),全面启动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工作。截至次年2月底,全市社会组织统一赋码率达到100%,实现了社会组织 “三证合一”“一证一码”。

2016年2月26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年检报告和财务状况抽查制度的通知》(济民通〔2016〕16号),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执法工作。年检工作结束后,市民政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78个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不按时年检的市管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对43个一年未按时参加年检的市管社会组织作出警告。

2016年2月2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6〕6号),自2016年起,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10月18日,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济残联字〔2016〕71号),自2016年10月1日起,将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11月23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印发《关于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济民字〔2016〕66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

2016年2月26日,市民政局出台《济宁市民政局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济民函﹝2016﹞12号),严格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

2016年2月29日,市民政局启动“一科带一县”民政政策理论调研活动,进一步推动民政政策创制,着力破解全市民政事业发展难题,研究探索民政改革发展新思路、新对策,更好地为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经过省、市专家评选,提报的42篇调研报告获评省民政厅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3篇、三等奖1篇。

2016年2月份,“民生服务365”被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市民政局党建品牌。

2016年3月15日,全省社会福利工作会议在济南市召开,市民政局副局长于彦柱作了题为《以人为本,适度普惠,努力开创儿童福利工作新局面》的典型发言。

2016年3月22日,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等14部门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济民字〔2016〕14号),要求各地积极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规范、引导群众婚丧事务行为,倡树婚丧文明新风。

2016年3月27日,市委组织部批准范继珍兼任市慈善总会秘书长,李逢记不再兼任市慈善总会秘书长职务(济组干字〔2016〕9号)。

2016年3月29日,全市民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在邹城市召开,市民政局副局长于彦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大力推进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和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2016年3月30日,中福在线金宇路销售厅正式开通运营。该厅位于济宁高新区柳行三角绿地万丽富德广场,由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联购联建,是目前我市建筑规模最大、建设标准最高、投注功能最全的福彩综合销售厅。

2016年4月11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济民字〔2016〕21号),在全省率先建立起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有效化解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市、县财政各按照保费的40%予以补助,养老机构承担保费的20%。

2016年4月12日,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副局长范继珍到市荣复军人医院调研指导工作,看望荣军休养员及城镇“三无”、流浪乞讨等社会精神病患者,实地考察了正在建设的荣军康复治疗中心大楼。

2016年4月28日,市民政局党组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市直民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组织开展了手抄《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党课、争做“大爱民政人”等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6月6日,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到兖州区新兖镇徐营村为联建村党员干部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1月份,市直民政系统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和遵规守纪“回头看”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016年4月29日,市委组织部、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审议基层党组织成立、撤销和发展党员等工作事项,安排部署市管社会组织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6年4月30日,全市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全部完成,6500个村(社区)完成换届,完成率达到100%。

2016年5月6日,市民政局在全市民政部门启动开展争做“大爱民政人”主题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民政“孺子牛”精神,深入开展“亲民爱民”服务,择优评选“大爱民政人”。经过基层推荐、社会投票、专家领导研究等环节,命名了布留宪等22名首届“大爱民政人”,利用大众日报、济宁日报、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了解民政、关注民政、支持民政、参与民政的良好氛围。

2016年5月11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仪车辆管理的通知》(济民字〔2016〕24号),规定遗体承运业务由辖区民政部门统一管理,殡仪馆和乡镇殡葬服务站承运。未经批准,个人不得从事殡葬运送业务。

2016年5月12日,经市编办批准(济编办〔2016〕58号),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更名为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

2016年5月13日,全省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作了题为《根植儒家文化沃土,打造文化济宁名片》的典型发言。

2016年5月18日,市民政局出台《济宁市民政局信访工作评估办法(试行)》(济民函﹝2016﹞32号),细化了民政工作考核评估内容,增强了操作性。坚持定性和定量分析结合、奖励与责任追究并举的原则,推动全市民政信访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2016年5月21日至23日,市民政局举办全市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暨考前辅导班,分别在市委党校、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中级班和初级班,全市1070人参加培训。

2016年5月24日至26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同林带队来我市调研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工作。

2016年5月25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购置中福在线销售厅方案。

2016年5月27日,市政府印发通知(济政字〔2016〕50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35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400元和4600元。

2016年5月份,市民政局、市移动公司合作建立移动短信群发平台,用于发布灾情预警信息,救灾应急综合协调指挥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016年6月2日,市民政局研究决定(济民字〔2016〕32号),聘任李兵为市第一救助管理站长,免去李尚民的市第一救助管理站长职务;聘任孙红贤为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免去杨殿生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职务;聘任金建平为市人民政府军供站站长、王超为市人民政府军供站副站长,免去金建平的市军供站副站长职务;聘任杨殿生为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市民政局信息中心)主任。

2016年6月12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原人事科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整体划转至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人事科协助做好相关协调联络工作。

2016年6月12日,市民政局启动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选活动。围绕福利慈善、公益事业、社区专业服务等项目,经过项目发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签订资助协议、项目执行与监管等程序,试点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提升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能力。

2016年6月17日,民政部政策法规司法制二处处长陈小勇、社会救助司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处副处长刘勇一行来我市调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对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姚子照陪同调研。

2016年6月18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6〕34号),规范协商目录、协商主体、协商形式、协商程序,要求县、乡党委政府把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社区“减负”,为开展协商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2016年6月22日,市民政局会同市扶贫办、市残联、市老龄办召开全市兜底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动员大会,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兜底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核实落实精准脱贫兜底救助政策活动的通知》(济民字〔2016〕35号),对2014年以来核实认定的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全面核实落实精准脱贫兜底救助政策。

2016年6月2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6〕14号),提出打造具有济宁特色的“慈润济宁·善行万家”慈善文化品牌,慈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高于全国、全省要求。

2016年6月24日,济宁市第二届“孔孟之乡慈善奖”表彰暨“慈心一日捐”活动动员大会在运河宾馆隆重召开,市政府表彰了52个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16年6月29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民政系统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济民字〔2016〕36号),明确调查摸底、低保五保提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重点任务,全力做好民政扶贫脱贫工作。

2016年6月29日,市荣复军人医院召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会议,成立了院长郑德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市荣复军人医院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30日,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开展市直民政系统全面“内审”工作,由局规划财务科牵头实施。

2016年6月份,根据市政府通知精神,市民政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 “三集中三到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对公共服务事项盖章证明类材料、行政权力事项盖章证明类材料进行清理规范。

2016年7月1日,市民政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隆重举行,表彰了市直民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6年7月7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济民字〔2016〕40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方便、受助及时”。

2016年7月8日,市民政局完成局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2016年7月11日,泗水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国际合作项目点”(民事字〔2016〕24号),获得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能力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支持。

2016年7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傅明先到北部战区空军走访慰问。

2016年7月29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民函〔2016〕68号),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全市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年投入精准扶贫款物约7000万元。市慈善总会、市运河义工协会等一批有代表性的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救助扶贫,得到了普遍认可。

2016年7月29日,市民政局副局长于彦柱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爱国拥军模范”(鲁委〔2016〕461号)。

2016年7月份,济宁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9个县市首次全部跨入“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行列,圆满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七连冠”“满堂红”目标。

2016年8月1日,全市双拥工作总结表彰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动员大会在运河宾馆隆重召开,会议印发了市委、市政府、济宁军分区《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发〔2016〕23号)和《关于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意见》(济发〔2016〕24号),表彰了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双拥工作先进个人等268个集体和个人。

2016年8月2日,省政府公布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名单(鲁政办字〔2016〕120号),我市杨殿生等1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上榜。

2016年8月3日至19日,市民政局开展民政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直接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民政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每个县(市、区)抽查1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3个村,共走访乡镇13个、村23个、民政重点服务对象113户,实地查看敬老院13个。在乡镇检查财务账目,在村采取逐户核对方式检查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部门监督处理,强力推进民政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解决民政民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6年8月5日,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在微山县召开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曲阜市、微山县、金乡县、汶上县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2016年8月9日、10月13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冯建国两次调研、督查泗水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试点工作,均对我市工作给予好评。

2016年8月10日至11日,全市优抚政策暨优抚对象联络员培训班在曲阜市举办,184名县乡民政干部和50名优抚对象联络员参训。

2016年8月18日,市委印发通知(济委〔2016〕157号),提名林光不再担任市民政局调研员职务;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济组干字〔2016〕21号),决定林光退休。

2016年8月19日,省民政厅公布第一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济宁市民政局、兖州区民政局、泗水县民政局被确定为“省级综合试点单位”,任城区济阳街道被确定为“社区建设”单项试点单位,曲阜市时庄街道敬老院被确定为“特困人员供养”单项试点单位;11月17日,市民政局举办全市民政标准化工作推进会议暨民政标准化工作培训班,成立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民字〔2016〕58号)和《关于开展民政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济民通〔2016〕29号),邀请省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赵红红进行标准化基础业务专题培训,确定了35家市级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

2016年8月29日,市民政局举办全市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培训班,邀请《慈善法》起草小组重要成员、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胡振全授课。是年9月5日,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等10部门单位在济宁文化广场联合举行《慈善法》宣传周启动暨孔孟之乡慈善书画展开展仪式。

2016年8月31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颁发第五届“山东慈善奖”的决定》(鲁民〔2016〕66号),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获评“最具爱心企业”,济宁肿瘤医院“3000万肿瘤慈善救助基金”项目、邹城兰星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捐资助学”项目、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连心’健康直送车”项目获评“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董事长徐夫京、任城区唐口街道廉屯村村医孟凡珍、祥君孤困儿童救助团孟祥君、济宁高新区温泰和老年公寓董事长温永明获评“最具爱心慈善楷模”。

2016年9月2日,市编委印发《关于规范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经费来源的通知》(济编〔2016〕86号),明确承担行政职能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2016年9月13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济民函〔2016〕78号),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推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

2016年9月19日,省政府批准(鲁政函民字〔2016〕11号、12号),同意鱼台县将王鲁镇佃户李、七所楼、大李庄、于屯、吴集、陈年、后聂、大聂等8个村划归滨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同意嘉祥县撤销万张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万张街道。

2016年9月20日至21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姬升峰来我市调研社会救助工作,对我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016年9月23日,市政府印发《济宁市部分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6〕98号),对济宁高新区19条道路进行了命名更名。

2016年9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济宁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76号),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傅明先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

2016年9月2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深入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济政字〔2016〕105号),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在全省率先由按病种救助转为按花费救助,将精准扶贫对象纳入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对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自负住院费用10000元以下的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2016年9月28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民通〔2016〕27号),对社会组织信息分类 、信息管理和诚信“红黑榜”等方面作了规定。

2016年9月28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被省老龄办授予“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称号。

2016年9月30日,济宁市暨任城区公祭烈士活动在济宁烈士陵园举行,社会各界代表共500余人参加了公祭活动。

2016年10月11日,据市人事考试中心统计反馈,我市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1802人,通过人数247人(初级176人,中级71人),报考人数和通过人数均创历史新高。

2016年10月11日,我市运营全国首家24小时福彩自助投注体验店。这是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推出的新型彩票销售模式,兼具“五大玩法、系统加密、全天购彩、全省通兑”四大特点,极大地延长了购彩时间,提高了电脑票和刮刮乐的市场展露度。

2016年10月12日,市第一救助管理站被团省委命名为山东省“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

2016年10月14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冯建国来我市调研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认为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扎实,敢于创新,成效显著,走在了全省前列。

2016年10月19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6〕21号),着力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关爱服务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11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234号)。

2016年10月21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民字〔2016〕53号),在民政部要求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要求每个县(市、区)各选出10个条件好的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2016年10月24日,市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评出5A级1家、4A级6家、3A级7家。

2016年10月25日,全省双拥创城精细化管理研讨会在我市召开,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双拥办主任张魁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双拥办主任于彦柱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2016年11月2日,泗水县无影山公墓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民发〔2016〕217号),全省仅有4个单位受到表彰。

2016年11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6〕218号),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职责,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

2016年11月14日至16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同林率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全省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组对我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实地查看了邹城市基层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台账资料。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逢记、副局长范继珍全程陪同。

2016年11月18日,市民政局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济宁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继珍当选为书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彦柱当选为副书记,倪春雷当选为专职副书记,焦蓉霞担任组织委员,郑志群担任纪检委员,曹鲁平担任宣传委员,王继涛担任统战委员,马云光担任群工委员。同月,市直民政系统所属29个基层党组织全部按期完成换届。

2016年11月25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6〕23号),建立了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精准扶贫对象等困难家庭中的精神病人给予基本控制性精神药物治疗救助,对困难家庭重度精神病人给予住院治疗救助,填补了国内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政策盲点。是年12月7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同林专门批示:“困难家庭精神病人的医疗问题一直是困扰家庭、政府、社会的大难题,济宁市政府出台的该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此难题,表现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对全省乃至全国破解此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请救助处商办公室以适当形式转发全省并报民政部救助司参阅”。

2016年11月2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6〕25号),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细化供养内容,科学制定供养标准,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2016年12月1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整合儿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济民字〔2016〕67号),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承担的儿童福利业务主管职责整体调整到社会事务科。次年1月1日,儿童福利业务主管职责整体移交至社会事务科。

2016年12月5日,市委印发通知(济委〔2016〕232号),提名李玲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列闫永之后);市政府印发通知(济政任〔2016〕45号),任命李玲为市民政局副局长(列闫永之后)。

2016年12月5日,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养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济民字〔2016〕72号),提出打造“儒乡圣地·孝养济宁”养老服务品牌,主要发展指标均高于全国要求。

2016年12月16日,济宁市社会组织总会依法注册成立,召开成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总会章程、会费标准,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及总会负责人。市民政局副局长闫永、市民政局原调研员林光出席活动,林光当选为第一届总会会长。

2016年12月22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转发《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收养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民字〔2016〕77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收养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需经过收养能力评估、融合期调查及收养后回访等程序。

2016年12月22日,市政府印发通知(济政任〔2016〕48号),决定免去刘晓彬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济组干字〔2016〕29号),决定刘晓彬退休。

2016年12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251号),旨在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016年12月26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第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在256个样本城市中,济宁市以85.05分的综合指数荣列第18位,在全省排名第1位,连续第四次入围50强城市。其中,政府支持指数排名第18位,志愿服务指数及志愿服务时间分列第6和第8位。

2016年12月27日,市荣复军人医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鲁文明委〔2016〕15号)。

2016年12月28日,市民政局印发《济宁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办法(试行)》(济民字〔2016〕85号),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对优抚对象因病、因灾和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拒性因素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给予一般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特别困难的,一次性最高救助标准为10000元。

2016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济宁建设先进集体” ,局信访稳定办公室主任、市军供站站长金建平被评为“平安济宁建设先进个人”、记三等功(济委〔2016〕273号)。

2016年,我市福彩销售13.61亿元,连续四年居全省第3位,同比增长5.41%;市场份额达61.85%,居全省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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