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日报:全力确保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见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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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济宁日报3版 2018年7月30日 为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全国、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自7月初开始,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市民政局发挥牵头部门职责,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全力确保专项行动出实招、见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 形成工作合力 7月4日全省视频会议后,我市接续召开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就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文明办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民宗、公安、司法、国土、住建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7月18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国、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明确工作重点 压实工作责任 市民政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济宁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推动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将专项整治范围确定为全市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重点整治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中的12类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从7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3个月时间,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督导检查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 注重综合施策 确保工作成效 由于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漏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市民政局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注重部门协同、行业自律、多点发力、多手段运用,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各类问题。强化政策创制,借鉴先进地市经验,研究出台《济宁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意见》《加强惠民殡葬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依托山东省殡葬管理系统,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对殡仪馆、公墓管理服务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加快建立公墓从审批、建设、运营、年检等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9月上旬,联合市文明办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浓厚氛围 殡葬突出问题整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赢得群众支持、吸引群众参与是关键。各级民政部门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移动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及时解读殡葬惠民政策,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将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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