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市第五届殡葬用品展销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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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用品采购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济宁市殡葬协会决定举办济宁市第五届殡葬用品展销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4日,会期半天。 地点:济宁市经纬大厦名雅大酒店17楼会议室,联系人:申经理,联系电话:13506388099 二、指导单位 济宁市民政局 三、主办单位 济宁市殡葬协会 四、监督人员 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局、新闻媒体、市民政局等有关人员参加。 五、订货单位 济宁市各县(市、区)殡仪馆 六、展销商品 各种材质的骨灰盒(尺寸不得超过60cm×40 cm×40 cm) 七、展销方式 每个商家一个固定展销点(含一张桌子,两张椅子。桌子大小240cm×45cm,供摆放样品)。样品须有标签注明供货商家、商品名称、所用材质、规格型号、商品价格等内容,统一粘贴在商品上方中央位置或易于察看的位置,由商家提前作好准备。(标签样式附后) 八、报名条件 本次展销会面向全国的骨灰盒供货单位进行订货。供货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生产或销售供应商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活动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商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供货商需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人员; 3.供货商需具有纳税人及以上资格,且能够开具正规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货,如发现,即取消参与资格或中止协议; 5.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和人员,或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有不良记录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九、具体安排 1、公告。11月17日—19日发布公告,公告期3天。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自2020年11月17日开始至11月20日17点报名结束。因场地有限和疫情原因,报名最多50家,报名达50家或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时须提报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殡葬用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活动出具的唯一授权书;④《济宁市第五届殡葬用品展销会报名表》(供货单位名称、联系人、性别,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要与营业执照上的章子相符。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dmz-jnshy@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537-2253934,15069793636(井科长)。报名时,所需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视为无效。每家供货单位限制2人以内报名参加。 3、报到。11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供货商到展销会酒店15楼小会议室报到(正对楼梯)。工作人员审查供货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合同章(要与营业执照章子相符)、身份证件、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活动对该供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符合条件的,现场发放出入证;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其不得参与的理由。未按时报到者,不得参会。 4、布置会场。会场共50处供货展销点,依次编排号码。根据报到的先后顺序,依次抽取号码。抽取号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展销会场找到对应号码展销点,摆放展品。展品摆放到位后,告知工作人员,离开会场。任何人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移动位置。11月23日下午14:00-18:00,摆放展销样品,18:00之后,封闭会场。 5、入场。 11月24日8:30,组织人员凭证入场。 6、现场展销。11月24日9:00,展销会开幕。主要程序如下: (1)致开幕辞。 (2)宣布展销会纪律。 (3)订货单位看货、选货,与供货商现场公开、公平、公正地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登记好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有关事项,交工作人员复印一式三份,由订货、供货和殡葬协会三方代表现场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各执一份。未有殡葬协会代表签字和加盖济宁市殡葬协会公章的协议书,该协议书无效。并对选定的商品拍照留样及记下品名、规格等。(为确保协议书现场及时签订,殡葬协会指定三名副会长作为代表负责办理。) (4)随时发布展销信息。 (5)11:30,看货、选货结束。 (6)退展。所有展品由供货厂家收回。 十、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由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组成采购小组,采购小组规定3人,11月20日下午4: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11月24日上午8:20前,到展销会酒店15楼小会议室领取参会人员出入证。 2、所有供货商进出展销会酒店不得裸露携带殡葬用品。 3、本次展销会订购商品均为售后付款。 4、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展销会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洽谈,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更不得吵闹,对违反纪律者,视情予以清退出场,情节严重者,取消订货或供货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展销活动。 5、供货商参加本次展销会,每个展位缴纳展位费1000元,由济宁市殡葬协会统一收取。若该展位用品未有任何成交,则退回展位费;若有任何一项成交,则不退回展位费。 6、本次展销会不统一安排食宿,参会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7、严格做好防疫工作。所有参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未戴口罩或身体有发热症状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者,一律不准入场。 本方案解释权归济宁市殡葬协会。
附件:1、产品标识卡 2、济宁市第五届殡葬用品展销会报名表 3、济宁市第五届殡葬用品展销会协议书
济宁市殡葬协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 产品标识卡
附件2 济宁市第五届殡葬用品展销会报名表
供货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2020年11月 日
为方便退还展位费,请供应商填写下列账户信息: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附件3
济宁市第五届殡葬用品展销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要确保供货质量,按样品标准供货,出现差别和发生质量等问题负全责并赔偿全部损失。产品如有破损,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 二、乙方负责将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所订货品均为售后付款(订货单附后)。 四、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协议经济宁市殡葬协会盖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济宁市殡葬协会各持一份。
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监督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订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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