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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发布最新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基层干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建议)
发布日期:2020-02-01浏览次数:字号:[ ]

为严格落实以村、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基层干部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省、市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及疫情事态发展,现制定《济宁市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基层干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建议(第二版)》。具体内容如下:

1. 切实加强村、社区、小区出入通道管控,原则上每个村、社区、小区只留1个出入口;所有开放式小区必须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2. 在采取道路管控措施的同时,要注意保障运输生产生活必需物质的车辆通行。

3. 各村、社区、小区在辖区出入口必须设立防控监测站点、配备体温检测枪,安排专职人员值守。

4. 在村、社区、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本村、社区、小区防控责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

5. 各村、社区、小区对外来人员、车辆逐人、逐车进行信息登

记,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烧(体温≥37.3℃)情况的详细问询其个人信息及近期接触人员情况,必要时进行隔离送诊。非必要情况,外来人员建议劝返。

6. 辖区内一经发现疫情较重地来济人员和车牌以“鄂”开头的车辆,立即上报乡镇、街道。同时,核实相关信息,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7. 对村、社区、小区、楼宇、家庭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做到村、社区、小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组织外来人员如实向村、社区进行申报、登记。

8. 村、社区、小区要统计近14天内有疫情较重地旅行或居住史,或近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情较重地发热伴呼吸道症状人员的重点人群信息;并盯守其居家医学观察14天。

9. 外来人员居家隔离满14天,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可按程序解除隔离。

10. 协助做好来自疫情较重地的人员管理工作,督促其必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者要求做到“三分开,六消毒”:“三分开”是指分住室,分饮食,分生活用具;“六消毒”是指①消毒分泌和排泄物,②消毒生活用具,③消毒双手,④消毒衣服、被单,⑤消毒患者居室,⑥消毒生活污水、污物。

11. 发现涉疫情较重地人员出现发烧(体温≥37.3℃)或干咳、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的,协助拨打120,由120专车接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不得让其自行前往。

12. 各村、社区、小区在进出口显著位置张贴宣传公告、悬挂横幅、设置标语,通过发布“一封信”、公开栏、电子屏、居民微信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发布防控知识、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

13. 动员居民群众做好自我防护,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倡导群众养成保持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提示群众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勤开窗、多通风。多用流动的水、肥皂、洗手液、消毒液等洗手或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与人交往不握手、不拥抱,面对面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

14. 组织引导群众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主动戴上口罩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就医,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15.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运用宣传巡回车、移动式大喇叭等多种形式,高密度、广覆盖宣传引导群众无特殊情况不走访、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等;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到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

16. 村、社区、小区有农贸市场的,严格禁止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

17.  辖区内婚丧嫁娶一律从简,劝阻人员不得聚集。

18. 开展全区域、全覆盖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药物消杀综合防治,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19. 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清理,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

20. 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协警等要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对于疫情防控的办法措施和有关疫情防护知识,引导群众关注权威发布,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坚决抵制谣言散布,教育引导身边群众仔细辨别核实网络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要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及时向上级反馈重要情况。

21. 组织物业公司全力配合做好门口设卡、值班值守、封闭管理、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进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小区人员排查、安全防护、宣传引导、维护秩序等工作。

22. 组织物业公司全面做好对居民区楼道、电梯等公共区域和各类公共设施的卫生清理、消毒消杀、环卫保洁工作,对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卫生死角每天进行重点清洁和消杀。

23. 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横向人员接触。

24. 村、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佩戴党员徽章等形式,亮明党员干部身份,关键时刻党员要靠在一线、不退缩,发挥好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现有临阵退缩的党员干部要及时上报、严肃处理。

25. 对各级各部门临时安排到村、社区的党员干部,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6.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依法做好隔离提示、居家隔离,并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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