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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爱心善行暖民心
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07-17浏览次数:字号:[ ]

7月1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今年全市“慈心一日捐”工作有关安排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发布环节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丽:“慈心一日捐”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倡导推动,自2004年起在全省每年开展的慈善捐赠活动。201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慈善组织在全省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2012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每年与省联动集中开展好全市“慈心一日捐”工作。

“慈心一日捐”活动遵循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公开透明的原则,倡导个人捐赠1天以上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除职工个人捐赠外,倡导盈利单位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同时,鼓励大中小企业普遍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倡导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居民家庭和个人认捐慈善微基金,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慈心一日捐”活动为社会各界搭建了关爱他人、奉献爱心的平台,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成为济宁市慈善募捐的品牌项目,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过去的2022年,济宁市开展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爱心善行暖民心”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全市慈善总会系统共接收慈善捐赠款物4.02亿元,用于慈善项目支出3.27亿元,其中拨付疫情防控一线9285.54万元,帮扶解决了11.46万户城乡困难群众的上学、生活、就医等问题,在保障改善民生、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确定,2023年继续在全市倡导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爱心善行暖民心”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深入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向困难群众献爱心,形成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力补充。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度,把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作为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保障改善民生、打造美丽幸福典范城市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总体上安排在7月至10月进行,社会各界可通过四种方式参与。

一、直接进行现金捐赠。

二、与各级慈善组织签订合同认捐慈善冠名基金或微基金,以基金本金的一定比例逐年捐赠的方式支持慈善事业。认捐规模一般分慈善微基金和小型、中型、大型慈善冠名基金四个档次。

三、捐赠新品适用物资,经市慈善总会捐赠物资评估定价委员会认证,所捐赠物资折算的价款作为捐赠款。

四、根据慈善组织设定的慈善救助项目,通过定向捐赠现金或认捐项目基金的形式直接参与慈善捐助,资助特定困难群体、家庭或个人。

捐赠人依法享受公益性捐赠税收减免政策。

“慈心一日捐”募集资金将由市、县慈善总会和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或协会分别负责接收。募集资金将根据捐赠人意愿,用于开展朝阳助学、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助老等社会弱势群体最需要的救助项目以及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社会认捐设立的慈善冠名基金、慈善微基金,由市、县慈善总会分别负责签订捐赠合同并接受捐赠。对基金捐赠资金,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和慈善救助工作实际管理使用。捐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搞好综合协调,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定期调度通报捐赠情况。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做好有关组织发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在济宁新闻媒体和济宁市民政局官网、济宁慈善网站上公告捐赠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2023年济宁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安排有关情况。在这里,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济宁市慈善事业的发展给予持续关注,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更加浓厚的慈善工作氛围。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组织将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打响“慈润济宁·善行万家”品牌,努力开创济宁市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集聚更多正能量、作出更大新贡献。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齐鲁晚报记者:刚才介绍说捐赠人依法享受公益性捐赠税收减免政策,能否具体发布一下这些优惠政策?

       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曹鲁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济宁日报记者:对于全市性大型集中捐赠活动,市里有什么规定要求?

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曹鲁平: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意见》(济办发〔2012〕2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每年与省联动集中开展好全市慈善宣传和‘慈心一日捐’捐赠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捐款,县市区‘慈心一日捐’活动同时启动。除特殊情况外,年内一般不再举行其他全市性集中募捐活动。”目的就是要依法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管理,推进慈善募捐规范化,解决多头募捐、重复募捐等问题,保护社会各界的捐赠积极性。

在2023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中,再次强调了“除特殊情况外,年内一般不再举行其他全市性集中募捐活动”的工作要求,并进一步规定“民政、公安等部门要严肃查处搭车募捐、违法募捐以及募捐资金非法使用等活动”,确保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济宁新闻网记者:“慈心一日捐”是全市性集中捐赠活动,作为具体的捐赠接收方,请问慈善总会作了哪些准备、有哪些措施让社会各界热情参与、放心捐赠?

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曹鲁平:市慈善总会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捐收工作。

一、畅通捐赠渠道。为方便社会各界的爱心奉献,市慈善总会开通了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的捐款渠道,大家既可以到慈善总会捐缴现金或POS机刷卡捐赠,也可以到银行存现或转账,到邮局汇款,还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捐赠,实现全天候接收捐款。具体的捐赠账号及开户银行、邮局汇款地址、微信捐赠二维码等,我们在官方网站济宁慈善网予以了公布。在此,也希望各新闻媒体予以支持发布。

二、规范捐收工作。明确了善款接收工作要求,将在第一时间为捐赠者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收入按要求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接受财政监督。

三、提供热情服务。捐赠人如有不便,我们可以提供上门接收捐赠服务,根据捐赠人意愿可以协助其搞好捐赠活动仪式等工作。

在这里,再次提醒即将奉献爱心的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和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大家可以直接扫码微信进行捐赠,所有捐款都将按规定开具电子捐赠票据,请大家微信捐赠时一要注明“单位或个人+慈心一日捐”字样,二要备注好开票信息和接收电子邮箱(非QQ邮箱)。

作为善款的具体接收方,全市慈善总会组织将依法加强慈善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切实把善款用在最恰当的时机、最需要的人群、最急需的地方,让爱心得其所用其实结其果,并将根据《慈善法》信息公开之规定,继续举办“慈善公开周”等系列慈善全公开活动,更进一步地把捐赠款物的来源去向,以及慈善款物的运行全过程摆在公众眼前,敞开账目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包括捐赠人、受益人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新闻界的朋友届时给予现场监督评议,向社会交出一本明白账、放心账和良心账。


◆市慈善总会捐赠方式◆

捐赠账号:16011201100000204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关支行

开户单位:济宁市慈善总会

捐赠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24号福彩大楼11楼

微信捐赠:扫描济宁市慈善总会公众号二维码,可关注慈善事业发展选择项目捐赠,也可直接扫码微信进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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