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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7浏览次数:字号:[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推进民政法治建设,高标准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任务,坚持以法治护航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获评“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组织单位”,在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座谈会作交流发言,4篇理论研究成果在全国民政论坛获奖、居全省前列,1人被省委依法治市办、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一、树牢法治思维,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民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民政系统普法考试及民政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法治专题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民政全领域、各环节。二是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市直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7次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局班子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法治民政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修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清单》,印发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召开述法专题会议,邀请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列席指导,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加强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快构建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充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论证评估和风险防范机制,整体推进民政政策“立改废释”工作,提请市政府出台《济宁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经营性公墓综合监管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2件,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2项儿童工作标准获批济宁市地方标准,填补了民政政策制度的空白点。二是全力打造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全面落实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事项集成办、跨域办、免申办、暖心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242家次,实现经营性公墓联合年检全覆盖,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4个。聚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养老服务诈骗、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殡葬领域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三是逐步完善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行政合同、招标文件审核等法律服务51次,申请政府法律顾问4次,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在政府和局网站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连续六年在全市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放日”“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慈善公开周”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走进民政服务机构现场监督指导。

三、打牢工作基础,持续增强法治民政保障水平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委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撤销下属事业单位市民政综合执法支队,内设科室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加挂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牌子,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二是推进民政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执法科室执法人员全覆盖,市直民政系统持证执法人员达到45人。注重法治人才培养,把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作为干部识别考察的重要考量。聘请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担任部门公职律师。三是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编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开设“法润民政大讲堂”,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实现全覆盖,不断强化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解读、以案释法等专栏,抓住“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中华慈善日”“全国敬老月”等重要契机,坚持市、县联动,组织开展14场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引导服务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民政执法力量相对不足。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后,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日常法治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衔接也存在不足,一定程度影响行政执法水平。二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离精细化监管执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民政法规政策众多,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存在普法内容不够全面、普法手段和方式较为单一等问题,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二)下步打算

一是注重机制创新,不断提升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民政执法建设规范化、创新化发展。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实现监管、执法、督查有效衔接,符合立案条件迅速启动立案程序并展开案件查处工作。理清执法依据,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细化执法程序,从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听证、决定、期间送达、简易程序等各个方面进行细化,建立严谨性与可操作性的执法规范。严格落实《山东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针对各种违反民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区分违法情节、情形,划分裁量区间,避免处罚的随意性,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杜绝“同案不同罚”现象的出现。加强执法文书标准化建设,规范应用受理案件登记表、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证等各类执法文书。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坚持建立并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重点围绕新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等加强培训。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积极拓展学法方式,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法、专家授课等方式,增强干部职工法律观念,掌握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多措并举加强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普法载体、普法方式和普法手段创新,加强微信、网站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运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普法宣传。利用新的民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和规范性文件出台等时机,通过召开新闻布会、开辟网站专栏、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和解读力度。结合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时机,充分发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作用,大力宣传各类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市民政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有效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一体推进民政领域立法、守法、执法、普法,不断完善民政法治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责,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切实以法治民政助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为全市法治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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