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济宁市民政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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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是“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根据《202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持续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普法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对象熟悉了解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促进民政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切实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培育民政服务对象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工作内容及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充分运用各类普法阵地平台,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 (二)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等全民普法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治国理念,增强全市民政系统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宪法精神走入人民群众、走入日常生活。 (三)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持续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广度、深度,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传统宣传方式与新媒体技术相结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盼,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紧密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等有利时机,深入全面宣传和解读民法典特别是婚姻家庭、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与民政密切相关的条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民法典条文要义,熟练掌握同民法典相配套、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做好相关法律条款落实工作。 (四)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坚持把党规党纪纳入领导班子学法、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个人自学计划,以党章、准则、条例、八项规定等为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十八大以来颁布的党内法规,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实地学习等方式,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五)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 (六)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规范干部职工行政行为。积极参加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学习与民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民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条例》等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结合清明节、国际儿童节、中华慈善日、全国敬老月等时间节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文明殡葬、儿童福利、慈善公益、养老服务等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设计,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普法活动有序开展。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照《2025年济宁市民政局普法宣传活动配档表》(附件)安排落实普法宣传工作责任,注重把握形势特点和群众需求,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实效。 (二)积极参与,营造氛围。积极配合参与省民政厅、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法治宣传活动,每季度最少开展一次普法活动。对由民政部门组织和参与的普法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扩大民政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科室、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3日内将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图文视频资料报局办公室。 附件:2025年济宁市民政局普法宣传活动配档表 附件 2025年济宁市民政局普法宣传活动配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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