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市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达标活动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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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管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神,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现集中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达标活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依法登记成立的、无业务主管单位或未明确主要行业管理部门的市管社会组织。 其他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或主要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清理。 本通知所称达标活动,是指通过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或操作方法,采取一定方式,对预设目标、标准或者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评估认定或者验收的各类达标活动。需要区分的是,“达标活动”的考核要求为普遍应达到的基本标准或者资格条件,不同于创建示范活动高标准的选拔性评估,也不同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工作标准。依据技术标准对产品和服务开展的合格评定工作原则上不纳入清理范围,面向本单位内部或者个人开展的达标活动不纳入清理范围。 二、清理原则 各有关市管社会组织要对照以下情形,对本组织开展的达标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并予以取消: 1.没有政策法规或者法律依据的; 2.面向实施对象收取费用的; 3.内容空泛、方式繁琐、缺乏实效,滥发证书牌匾或者变相评比表彰奖励的; 4.造成企业不正当竞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 5.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各有关市管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清理达标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全面梳理本组织开展的达标活动,确保清理到位。 (二)网上填报。各有关市管社会组织于7月31日前,登录“山东省社会组织服务终端(http://120.221.154.252:8088/socialorg/net/login.jsp)”,登录后在横栏点击“管理”模块,左侧菜单栏点击“社会组织达标活动”栏目,按要求填报社会组织开展达标活动情况和清理意见。社会组织开展达标活动的,应如实填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因系统设置原因,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暂时不能网上填报,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三)清理整改。各有关市管社会组织要以清理达标活动工作为契机,优化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常务)理事会职能作用,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常务)理事会等程序进行清理整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达标活动。 市民政局联系人:张瑶,电话:2253942;市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张斌,电话:2073662。 中共济宁市委社会工作部 济宁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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