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政策100问”之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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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范围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经济困难、贫困家庭是指低保家庭。 (二)申请程序 认定标准、申请流程参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申请流程执行。①重残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以残疾人证为准。②重病参照各县市区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救助标准 2025年济宁市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479元。 (四)其他 孤儿等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可以连续发放基本生活费至硕士研究生毕业当月;具备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在全日制学校继续就读的孤儿等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的,一次性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后,自下月起停止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待遇。已享受其他生活救助政策的孤儿等困境儿童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补差发放,不重复享受补助。 【全市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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