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救助政策问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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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保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户口登记在当地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扣减合规的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2.特困人员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特困人员的认定:同时具备“三无”条件,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可以认定为特困人员。 无劳动能力的认定: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符合其一即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的认定: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符合特困人员;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符合五条中的一条即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3.临时救助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家庭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或突遭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急难情况,均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4.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请受理地低保标准、低于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5.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未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低保边缘家庭;二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四是提出申请前12个月(不包含申请当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不低于7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何申请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 家庭生活困难,想申请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民政救助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提出申请。如果自己申请不方便的,线下可以委托村(居)委会帮办代办;线上还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山东社会大救助”提出申请。 7.申请救助一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现场填写救助申请书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如果记得身份证号码,可以线上获取到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信息的,不需要重复提交相应证件。) 8.救助申请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提交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后,乡镇(街道)正式受理,工作人员将组织入户调查及大数据比对核查,需要申请家庭予以配合。调查后拟确认为救助对象的,将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救助范围,工作人员将会发放确认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也会发放不予批准告知书并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一般情况下,从受理到审批大约需要20个工作日,如果公示有异议审批时间会延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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