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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9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支持大中专院校强化专业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根据《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民字〔2024〕24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6年度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此次申报工作面向市属院校(非省级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已获得过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的院校不再纳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条件

(一)连续招生两年以上且每年招收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不少于40人,能够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二)师资、实验实训设施符合有关主管部门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有关规定,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受理。相关院校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1.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申请表2份(见附件)。

2.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文件复印件1份。

3.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师资基本信息表、实验实训(场所、仪器设备)设施一览表1份。

4.最近两个学年招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花名册,教育部学信网、市教育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在籍专业学生验证材料1份。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初审。市民政局组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核查。初审合格后,市民政局牵头成立核查组,对院校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提出补助建议。

(四)公示。对经研究审定后确定的拟奖补院校,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每处分别给予130万元、1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五、申报时限

申报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的受理时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3日。

联系电话:0537-2253938

邮箱:jnsmzjylfwk@ji.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宁市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附件:2026年度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申请表.docx

济宁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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